当前位置: 主页 > 租赁合同 >

如何签订财产租赁合同?(15)

时间:2011-01-15 15:58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2003 年 4 月 1 日,北京某工贸公司与北京某百货商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工贸公司将坐落在平谷镇新平东路 7 号北面第 5 间房屋出租给百货商店

  200341日,北京某工贸公司与北京某百货商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工贸公司将坐落在平谷镇新平东路7号北面第5间房屋出租给百货商店使用,租期3年,自200346日至200645日。年租金5万元,缴纳方式为上交款;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缴纳年租金30%的违约金。

  2005922日,百货商店离开工贸公司到其他地方经营,将所租房门锁上,并于1020日将所租房门钥匙用特快专递邮寄给工贸公司,工贸公司拒绝接收。

  后来工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与百货商店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给付2005106日至20日租金2083元、偿付违约金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百货商店于20051020日才将房门钥匙邮寄给工贸公司,应视为其不再租赁该房屋,其应给所欠工贸公司2005106日至20日期间的租金。百货商店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便离开所租工贸公司房屋,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解除某工贸公司与某百货商店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百货商店给付工贸公司2005106日至20日的租金2083元;偿付工贸公司违约金l.5万元。

  在有的租赁合同中,不注意对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作出具体约定,也不对其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及其责任作出具体约定。由于对双方的义务规定不具体,从而对违约行为及其责任的规定也含混、笼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于双方的义务与违约惩罚规定不明确,有理的一方在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时也可能会出现困难,使受到损害的一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要在租赁合同中订好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把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维修等。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规定依时交纳租金;合理、正确的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保养、保管、维修租赁物,不得随意转租、拆租等。(责任编辑:漆律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