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撤销,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案例】
小马与小姜是好朋友,小马见小姜没有正当职业,就口头答应赠送给小姜5万元钱帮
小姜开一个包子铺。小姜听后,租了房子、买了器具,并请了师傅,办理了营业执照,
只等着拿钱上货运营了。这时,小马却告诉小姜由于自己生意亏损,无法再把钱送给他
了。小姜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为此支出了近2万元,如果小马不把钱给他,他先前租房
子、买设备、请师傅以及办营业执照的钱就白花了,但是小马仍然不肯把钱给小姜。那么,
此时小马需要把5万元钱送给小姜吗?小姜为此的支出小马是否有赔偿义务?
【法律解析】
本案中小马与小姜之间虽然形成了有效的赠与合同,根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
同中,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小马享有撤销权,可以不必继续履行合同。但是,
对于因此给小姜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违背诚
实信用的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小马必须对小姜因此造成的
损失给予赔偿。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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