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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交供暧费,供暖部门有权收取户主

时间:2015-03-20 09:55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承租人不交供暧费,供暖部门有权收取户主违约金吗? 【案例】 卢某有一间门面房,长期出租,每年与承租人签订协议,约定卢某收房租,其他费用例 如水费、电费、供暖费、卫生

                ★承租人不交供暧费,供暖部门有权收取户主违约金吗?

【案例】
    卢某有一间门面房,长期出租,每年与承租人签订协议,约定卢某收房租,其他费用例
如水费、电费、供暖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负担。前不久,供暖部门告知卢某要停止供
暖,原因是承租人从2007年到2008年一直没有交取暖费,加上违约金一共1.42万元。于
是卢某找到当年租房的人,让他们去交费,可他们不去。那么,卢某把欠费人的现住址以及
电话等告知供暖部门,是否就履行完责任了?供暖部门是否应当向卢某收取违约金呢?
【法律解析】
    卢某把欠费人的现住址、电话告知供暖部门并没有履行完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卢
某与承祖人所签订的承租合同只对双方当亨人有约束力,而供暖合同是约束卢某与供暖部门
的,法律规定供暖合同参照供电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用电
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j怠潮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
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
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因此,承祖人不交供暖费,供暖部门有权向卢某收取违约金。同
时,由于供暖部门没有及时告知卢某欠费问题,因此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
电入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
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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