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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的义务

时间:2015-05-26 11:13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企业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事项知之甚少,没能及时签订,在务工过程中发生欠薪、工伤等纠纷时,不懂得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秦某在城里打工多年,主要从事模板安装工作。2005年7月,他跟着另一吴姓的伙计一起接受某商店楼板的浇砼项目,秦某负责做模板。当月的7日下午,秦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随后即被送进市医院抢救,之后又辗转于骨伤医院等医院治疗,前后共花费医疗费近10万元。他的伤情被鉴定为8级伤残。但在随后的诉讼维权过程中,商店方坚持认为,秦某并非其单位员工而拒绝赔偿,并称秦某不曾领取过商店一分钱的工资,双方也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
    商店与秦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能否认商店与秦某之间的雇佣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雇主对雇员的损害也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商店简单强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不足以抗辩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店的这种态度,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只能引起人的反感,承担法律后果仍是必然。
    为避免类似的纠纷,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确定法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员工或雇员负责,其中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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