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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下落不明的企业签订合

时间:2014-12-19 14:49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下落不明的企业签订合同 我国市场鱼龙混杂,各式各样的企业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也为一些 不法企业或公司提供了生存的条件,他们浑水摸鱼,骗取钱

               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下落不明的企业签订合同
  我国市场鱼龙混杂,各式各样的企业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也为一些
不法企业或公司提供了生存的条件,他们浑水摸鱼,骗取钱财后常常下落不明,
使许多合同无法履行。下落不明的企业主要表现为在签合同后,并不准备实际
履行,骗取一点好处后便东躲西藏,生怕合同另一方找到自己,有的长时间关
闭电话,有的离开本地,下落不明。守约方为履行合同费尽苦心寻找对方,到
最后找不到时,只有放弃。与下落不明的企业签订合同是一项危害性很高的商
业活动:
    (1)合同签订后无人履行,也无法履行,合同中途夭折的比较多。
    (2)受到损失的一般不是下落不明一方,几乎全是守约一方。守约方履
行合同后,下落不明的一方不是获得了金钱,就是获得了货物,为了逃避合同
义务,他们只能逃跑,让合同另一方找不到自己,彻底放弃合同义务。
    (3)留下后遗症多,处理时间长。由于对方逃避合同,付款一方付款后,得
不到货物,满足不了生产经营需要,急需材料或物件;交货一方得不到货款,为
了清理欠款,不得不派人千里迢迢追偿货款,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案例】
    广州一家燃气炉具公司,在广州郊区设立小工厂,专门生产燃气节能炉具,
为了开辟北京市场,认识了北京的王经理,王经理经过对产品的观察,认为该
产品在北京一定会有较大销量,决定与之合作,向对方购买1000台燃气节能炉
具,但卖出300台后发现,炉具产品质量有较大问题,要求退货客户日益增多,
于是与广州燃气炉具公司联系退货事宜。广州公司答应可以协商。当做北京王
经理派人到广州时,广州炉具公司认为产品质量没问题,炉具不好用是用户操
作问题,拒绝退货。协商中,广州燃气炉具公司拒绝第二次见面,北京王经理
始终找不到该公司下落。后来得知,广州燃气炉具公司没有办公场所,生产场
地也是临时租用的,公司就他和妻子两人,为了躲避北京的王经理,夫妻俩跑
到佛山去了,王经理跑了四次广州,仍然没有任何结果,只好认赔上百万元。

    与下落不明的企业签订合同给合同签订、履行都会带来很大的风险,针对
这种情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先了解对方的存续情况,对方是否正常
经营、是否有固定场所、是否具备一定规模。如果发现对方虽有注册地,却无
固定场所,不要与这样的企业签订合同。反之,被骗的可能性极大。不与下落
不明的企业签订合同,是控制合同风险非常关键的一步,把住这一关,合同风
险就会大大降低。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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