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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与债的清偿

时间:2015-04-01 09:25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合同履行与债的清偿 合同履行与债的清偿关系密切。所谓清偿,指债务人按债务本旨而实现债务 内容之给付,以此使债权人实现获得一定财产的目的,并消灭债权。清偿可以 从两方面

                                    合同履行与债的清偿

    合同履行与债的清偿关系密切。所谓清偿,指债务人按债务本旨而实现债务
内容之给付,以此使债权人实现获得一定财产的目的,并消灭债权。清偿可以
从两方面来理解:清偿的第一种含义是指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也就是说,清偿
是一种给付行为。关于清偿的性质,在法律上有所谓法律行为说、事实行为说、
折中说等不同学说。其区别主要在于清偿必须要有清偿人的清偿意思和受偿人的
受偿意思。无论采用何种观点,采纳给付行为说的学者都认为清偿是一种给付行
为。清偿的第二种含义是指履行的结果,也就是说因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使债权
得到实现。如果将清偿从结果上考虑,它是债的消灭的一种原因。清偿,是全
面、正确地履行合同,并导致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清偿是从
法律效果的角度对履行的表述。我国《合同法》第91条第1项规定的“债务已
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就是就清偿而言的。
  应当看到,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清偿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如果采纳清偿
的第一种含义,则履行和清偿的概念是等同的。如果采纳第二种含义,则履行是
清偿的前提,清偿是履行的结果。我国《合同法》采纳第二种含义,由此清偿和
履行具有如下区别:
    第一,履行的概念更注重的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它主要是从动态的行为
的角度进行观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履行是一种积极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清偿
是履行的结果。清偿作为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原因,只有在达到完全的、适当的
履行状态,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从履行中得以完全实现时,才能构成。合同的
清偿意味着当事人双方所作出的任何履行行为最终是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也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因合同的履行导致合同关系的消灭。
    第二,合同的履行必须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作出的给付行为。但清偿
的含义更为广泛,在履行开始以后,当事人可以在原来债的关系并未改变的情况
下,通过单方抵销、提存的方式消灭债。一些学者认为,抵销也是一种清偿。
当然我国《合同法》将清偿当做与抵销并列的一种合同终止的原因,但从后果角
度看,抵销也可以产生清偿的效果。然而这些方式并不是履行而是清偿,因为履
行是与抵销、提存等行为分开的。
    第三,履行未必能够导致清偿的结果。不管债务人主观上是否认为其实施的
行为是履行,只要在客观上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给付要求,则当事人的行为不构
成清偿。反之,即使债务人在主观上不认为其实施的行为是履行,只要其在客观
上符合法定和约定给付的内容,则当事人的行为也构成清偿。在分期履行的情况
下,履行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在债务人作出第一次履行之后,合同已经
开始履行,但合同债务并没有得到清偿。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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