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有签字,但是已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案例】
王某与同乡的郭某签订了冬枣买卖协议,由郭某在一周内给王某发一车冬枣,货到付
款。王某签字后合同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公司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
章,但还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表示收到货物。后来,
王某以郭某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为由,认为合同不生效,拒绝付给郭某货款。那么,这个
合同生效吗?
【法律解析】
这个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
当事人由于路途j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
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
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
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末采
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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