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限度是多少?

时间:2010-09-25 16:20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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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说的民间借贷的法定最高利率限度指的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和支持;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属于合法借贷利率,法律予以保护和支持。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应以订立合同时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确定,因为银行贷款利率在民间借贷使用期间内可能调低,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较高利率就有可能超出“四倍”,而当事人一般无法预知银行调低利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主观上无获得高利的故意,故不宜以借款到期时的银行利率计算是否超过4倍。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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