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借款(又称“代借”),是指代借人自己不实际使用借人的金钱,而是将借入的款项交给有实际需求的借款人使用,由实际使用人最终实际承担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义务。 代借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其是否以自己的名义借款而定。 如果代借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出借人借入款项,转手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就符合了转借的特征,代借人本人是借款人,承担将来向出借人还本付息的义务。即使出借人知悉款项被实际用款人使用,也不能免除代借人的义务。 如果代借人是以实际用款人的名义向出借人借人款项,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那么实际用款人就是借款人,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代借人的行为符合《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委托代理的法律特征,即使代借人签署借贷合同或借据(条),只要言明是替实际用款人借款,并且出借人也认可是借给实际用款人而不是代借人,则此时是代借人接受借款人的委托,以借款人的名义代替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行为。代借的行为人不承受实体权利和实体义务,借款到期,代借人不承受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责任,应由借款人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责任编辑: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