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作用 建造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作用外,其在资产的建造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地
位和作用。
1.建造合同确定了资产建造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资产建
造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建造合同在资产建造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资产建
造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所有主要的和具体的问题。例如,工程建
设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1)工期。包括工程开始、工程
结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具体日期等。(2)工程质量要求、规模和范
围。详细的、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材料、设计、
施工等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等。(3)费
用。包括工程总造价,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2.建造合同将资产建造所涉及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建
造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资产建造各参与者的行为。由于社会
化生产和专业分工的需要,一项资产建造必须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单
位的参与。专业化越发达,参与者越多,这种协调关系越重要。在资产建造过
程中,由于合同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
会殃及合同伙伴和其他参与者,甚至会造成整个项目的中断。如果没有合同的
约束力,就不能保证项目各参与者在项目的各个方面和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
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有正常的项目生产秩序,进而不
可能顺利地实现项目总目标。
3.资产建造实施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
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
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
受发包商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商实施监督。工程施工合同是监理
单位实施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为保证资产的建造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
面,其他建造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也是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工作的依据
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