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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和转让概述

时间:2010-10-08 22:50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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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变更可以是合同内容和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从广义理解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主体发生变化。新的主体取代原来的主体成为合同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享有者和季担者。(合同法》第五章所指的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既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也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但是主要的规定还是集中于合同主体的变更。

    按照变更的内容不同,合同主体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人变更)、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人变更)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合同权利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中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这是债权人行使自己处分权的表现。因为债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是可以处分的。

    合同义务转让又称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与债权让与不同的,债务转移不仅要通知债权人,而且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将合同债权和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也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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