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较低,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抗击法律风险能力的不足。基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在中小企业内普遍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已经变得非常必要。
一、不重视法律风险会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甚至破产
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结果往往十分严重,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一个官司打垮一个公司,企业多年的经营积累可能毁于一个法律风险,类似案例可以说不胜枚举。众多公司破产的事实案例表明,公司破产的重大因素就是公司疏于防范或控制法律风险。
二、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
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公司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种类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三、现代企业的性质决定企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适用法律、执行法律、为组织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
根据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定可知,在一定程度上,现代企业是法律引导与规范的产物,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组织并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行为。
四、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前述已经表明,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商业利益损失、名誉损失对企业来讲都是致命的,一个法律风险可能将企业多年的经营业绩毁于一旦。因此,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减少法律风险付出的代价,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这样才能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五、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中小企业作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经济实体,和其他事物一样,从成立之日起就作为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除了获取正常商业利润外,中小企业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与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企业投资者利润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整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企业自设立始就存在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而且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法律风险日趋复杂多样,从某种程度上说,即使一个企业制度再完善也不能完全杜绝法律风险的存在。但这并不代表企业法律风险是不可控的。无论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还是外部法律风险,大多都是由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够健全、体制不完善、或者企业内部人员行为严重失控造成的。
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任何组织都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也必然受一般性社会规律的约束。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必然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企业管理者只要为企业创造良性发展的条件,企业是可以在人为创造的客观环境中获得正常发展的。
纵观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企业法律风险多是人为控制不力造成的。控制了现代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改善并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设,针对各个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人员失控,是企业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的有力武器。
鉴于防范与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不仅关系到每个具体企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所属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很多国家已把企业法律风险提升到战略程度上加以重视,相关企业法律法规多有防范与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规定。2005年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与全球公司法律顾问协会在京召开了国有重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保障和促进中国国有公司改革与发展》的讲话,对国有重点公司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保障公司长远竞争力,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在防范与化解公司法律风险方面已做了有益的尝试,也获得一定的宝贵经验。甚至有些出现严重亏损的企业因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而重新走上了企业正常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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